对于挑礼物这件事,有选择困难症的人会十分头痛。于是,他们灵机一动:不送礼了,直接送钱,对方想买什么直接自己去买不就行了吗?
在有的情况下,这种思路会非常奏效,但是如果两人刚好是在恋爱中,那送钱的做法可能就没有送礼物那么讨喜了。
信息是不对称的
每个人的偏好是一种私人信息,相比所有参与人都知道的公共信息,这种信息通常只有一方知道而另一方不知道。
因为无法准确地了解到对方的偏好,所以很多时候,我们把选择权交到对方手中,直接发红包让他们去购买自己喜欢的东西。
比如公司给员工发工资的时候,员工要拿到可以花的钱,而不是公司代其购买好所需的生活用品。
礼物是一种信号
送礼的一方也拥有自己的私人信息:就是是否真的爱另一半。而这个信息也是收礼的一方想要知道的。
那么,什么东西可以作为“示爱”的信号传递出去呢?毫无疑问,是礼物,而不是金钱。挑选礼物是要付出时间代价的,而代价的高低正好取决于爱对方的程度。
如果不爱,那么挑选礼物就是很困难的一件事,相反,如果能挑选到对方称心如意的礼物,这件礼物就是传递私人信息的信号,表明爱对方。
值得说的是,如果是两个人的关系感情很重的的话,那么送礼的物品是什么反而不那么重要了,人们会更看中送礼这个行为。
比如,孩子过生日,父母送上两个红包,这种情况下,孩子是不会否认父母传递出的爱的信号。